贯彻执行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负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学籍。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执行教学计划、规范职业学校教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负责全市农民教育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科教兴市工作。协调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负责对本地区成人高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学校、和普通高校、中专实施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等管理性工作。负责社区教育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