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教书育人,无私奉献,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热烈庆祝第39个教师节,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经吉林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四平市委、四平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教师节评选表彰一批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二)表彰名额
“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30个;“四平市优秀教师”80名,“四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基础教育学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职业教育学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实绩卓著,具有表率作用。
3.教育辅助部门: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服务本地教育大局,促进教育发展,在党建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建设、思想德育、社会服务、安全保障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
(二)“四平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四平市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四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四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后,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二)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报送至四平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对各地、直属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成立四平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综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重点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倾斜,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向学校思政课教师、德育工作者以及在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学校领导参评优秀教师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地、各单位应按照名额分配表中下达的推荐名额分别进行推荐。推荐先进集体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等不同类型学校和教辅单位的均衡性;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辅单位人员的代表性,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均有代表。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地区、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四平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四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四平市优秀教师审批表》《四平市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四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邮箱。同时报送红底电子版证件照片,要求着黑色正装、白衬衫(男士戴红色领带),尺寸大于1m,画质清晰,以“学校 姓名”命名,和以上表格一同报送至邮箱。
五、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四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四平市优秀教师”和“四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的荣誉证书。
联 系 人:张艳峰
联系电话:0434-3266190
电子邮箱:1340761172@qq.com
四平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