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李琳等5位申请人申请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市教育局依法审核,
同意以下人员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核验准予发证:
1.四平市博育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李 琳
2.四平市魄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赫兰军
3.四平市泽文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王志学
4.四平市学而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徐永安
5.四平市封雅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罗亚兰
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吉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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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