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张哲等5位申请人申请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市教育局依法审核,
同意以下人员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核验准予发证:
1.四平市哲硕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张 哲
2.四平市至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张洪德
3.四平市葆田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毕连达
4.四平市森鼎泽芳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姓名:秦泽文
5.四平市松鼠智适应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部
法人姓名:韦清国
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吉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学。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