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在招生过程中,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导致部分学生家长上访,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为规范全市招生工作秩序,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对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现将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违规招生的问题
(一)违反《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中“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降分录取。”的规定,超计划招生。
(二)违反《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的规定,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拒收四平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依规录取到该校的学生,引发部分学生家长上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四)违反《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号)中“未按照当地中考政策录取的学生不具备学籍注册资格”的规定,擅自招收未经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
(五)违反《关于下达四平市二o二o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四教通字〔2020〕36号)关于“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只允许在四平市区内招生”的规定,擅自跨规定区域招生。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2020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14号)等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对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进行如下处理:
1.暂停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2021年招生资格,年度年检为不合格,将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列入四平市民办学校“黑名单”。
2.对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违规招生行为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认真反思,向四平市教育局作出深刻检查。
3.责令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理事会对违规招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四平市博达高级中学严重违规招生行为中深刻汲取教训,依法依规办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