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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四平市教育局   2020-03-10 13:21:00   来源:市教育局财审科

  近年来,吉林省建立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体,包括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实现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四平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资助政策,现将相关政策简介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各类学校(幼儿园)具有正式学籍,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幼儿)。 

二、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1.政府资助: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可以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捐资助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1.免学杂费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教科书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由中央提供,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级提供。同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经省政府批准,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为25%,非寄宿生贫困面为3% 

(三)普通高中教育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为在校生总数的20%。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申请1000-3000元国家助学金,分3档,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定。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2.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免学杂费标准(不含住宿费):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等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年900元;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梨树县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郭家店镇高级中学、双辽市第一中学、伊通县满族高中、伊通县第一中学等省重点高中(含管理序列)每生每学年7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学年500元。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3.学校资助: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按3%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体,绿色通道、地方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城市在校生人数10%确定。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 

  4.其他资助政策:地方政府、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资助项目。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高等学校教育阶段(入学前可申请的资助) 

  入学前申请资助需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内附有一份。2019年开始此表不需要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帮助解决入学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 

  申请方式:入学前到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或咨询学校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申请方式:每年725日至920日,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贷款标准: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年。 

三、信息获取渠道 

  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详细资助政策和信息,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本校学生资助机构  

  2.四平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网络平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方教育局和学校的资助工作网络平台 

  4.2020年四平地区学生资助咨询电话如下: 

     四平市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4-3266035  

     铁东区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4-6073098 

     铁西区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4-3678539 

     梨树县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4-5230505 

     双辽市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4-7216855  13630968388 

     伊通县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434-4233320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四、警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陷阱 

  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尤其是希望通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上大学的新生:如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或就读高校咨询办理,不要盲目相信网上的借贷平台,以免误入等非法骗局。 

  此外,提醒广大高校新生和家长,入学之际一定要警惕各种非法“校园贷”“网贷”“套路贷”“裸条贷”,一定要警惕各种电信诈骗。碰到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的,要求缴纳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操作的,请一概不理,以防上当受骗。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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